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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创新海岸园区食堂项目招标公告

一、定义

招标单位: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

投标单位:系指响应招标方要求,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餐饮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投标方”)。

中标方:系指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方。

 

二、招标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创新海岸科技三路33号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园区宿舍一楼

2.项目面积:园区的宿舍楼一楼面积约为1000多平方米。地面、墙壁、灯饰、上下水设施等已装修到位,功能区做了初步分割。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目前园区的情况介绍:

1)厂房37000多平方米全部在用,入住企业八家,租期为5—10年不等。

2)园区人员及结构:园区从业员工约800至1000人。园区宿舍共有160间,可入住400至600人,到目前为止已入住300人。入住企业均为高新和外资企业,高级白领和初级蓝领均有。

3)入住企业在园区不允许自建食堂或经营餐饮。

4)周边情况:经向高新区管理及规划部门了解,附近周边没有生活配套的餐饮商业规划布局。可以吸引外来公司的人员用餐。

5)中标方需对餐饮设备设施自行投资,对功能区分割可进行改造。

三、招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服务期限:

     中标方服务期限为2015年3月1日—2025年3月1日。合同期每满一年,随机抽取用餐员工将测评年平均满意度(见下表)达到70%以上(含70%)时 则顺延一年,以此类推;若年平均满意度不达60%时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将重新组织招标;若年平均满意度在60%-69%之间则需在甲方监督下进行整改, 视整改结果来决定是否顺延。

 

测评

序号

内容

满意程度评价(分)

100

95

90

85

80

75

70

65

60

60以下

1

饭菜质量

 

 

 

 

 

 

 

 

 

 

2

饭菜价格

 

 

 

 

 

 

 

 

 

 

3

服务态度

 

 

 

 

 

 

 

 

 

 

4

环境卫生

 

 

 

 

 

 

 

 

 

 

综合满意度(%

 

 

 

五、投标方须知:

(一)投标方资质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饮食服务机构,取得相应的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卫生许可证,并在珠海拥有常设机构,具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2、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厨师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印发)、《健康证》(卫生防疫部门印发)等。

4、投标方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通过ISO质量体系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6、提供公司基本情况简介,曾经合作过的企业名录。服务、质量承诺书。

7、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方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二)投标要求

    1、投标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2、投标方应于开标前交纳人民币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中的一种:现金、支票或汇票。

    2.2如投标方中标,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期满后未出现财产损坏且无安全事故等违约情况无息返还;未中标者在定标【一周】后无息归还投标保证金。

    2.3投标保证金没收:(1)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串标、行贿、虚报企业资质等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凡中途退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方未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中标合同,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4、投标方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责任由投标方自负。

六、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有企业概况、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2)如投标方派出参与投标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在投标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3)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七、评标原则、指标及分值(详见附件):

  1、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整体衡量投标方的规模、经营信誉,侧重于现经营食堂和餐饮企业等现实因素。

  2、资金保障的可靠性。

  3、技术力量(现成的员工队伍)及后续经营的稳定性。

  4、按时开业的可信性。

八、招标日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2日。

    2、投标书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送达或邮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17:30。

    3、送达或邮寄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三路33号创新海岸东信和平园区宿舍232房。

    4、废标:

    4.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4.2投标书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或涂改未经委托人盖章的;

    4.3投标材料不全的;

    4.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等。

 

九、开标

1、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2月13日10:00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合同签订:中标方应自招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30个  】自然天内依照中标方通知签订中标合同。

 

十、备注

1、本次招标活动由东信和平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标方对未中标者不作任何解释。

2、招标联系人:张宇辉  电话:13326639896

               陈镇忠  电话:15015998338

3、投诉联系人:邱艳芳  电话:0756-8695220

 

十一、附件

评价指标及分值

 

评价指标

分值

务技术

 

实力评价

企业机构设置

10

人员素质

10

经营经验

10

用户满意度

10

经营方案

15

服务承诺

15

经济价格

投标报价

30

合  计

100